本报讯 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峰主持会议,副主任程刚、王芳、奚南山、吴瑞新、方忠,秘书长刘萍出席。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关于提请通过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免工作职务的议案、关于接受辞职请求的议案和决定草案,同意将上述报告、议案和决定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及芜湖市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处理建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25年度工作情况的安排意见的报告,同意有关安排。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撤销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同意按有关程序报批。
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3月16日举行,会期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