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陈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许小月、高玲慧、陈利众、帅燮琅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为何保护传承”“保护传承什么”“怎样保护传承”等方向性战略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深刻把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价值取向、实践路径和科学理念,坚决扛起传承弘扬嘉兴“两个文化”的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历史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传承、创新性发展。
会议强调,要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利用,聚焦重点、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市。要扛起历史责任,严格落实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保护能力,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突出路径创新,加强活化利用,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有机交融,进一步激发文化活力,不断增文气、聚人气、生财气。要聚焦立体传播,持续挖掘“两个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快实施江南文化赓续焕新工程,进一步彰显城市魅力,全面打响“红船起航地、嘉兴醉江南”城市形象品牌。要强化各方协同,切实发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大保护”格局。
会前开展了“学习一刻钟”集中学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